一是牢抓河(湖)长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旗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治理目标,合理制定治理措施,有序推进河湖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截至目前,各级河湖长完成巡河湖1384人次;全面布设河湖岸线界桩,完成界桩布设20000余根,将河道、湖泊划界工作落到实处;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对河湖长制进行线上和线下宣传,制作条幅8条,发放宣传物品1000余件。
二是抓水利项目建设。伊金霍洛旗阿镇西部片区裸露土地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伊金霍洛旗窟野河流域束会川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80%,预计10月底全部完工;伊金霍洛旗柳沟河上游片区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已完成投资380万元,但因河道疏浚范围内有1户居民未搬迁,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开展;伊金霍洛旗阿镇西山片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10底前全部完工;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输水管线应急工程(二期)已全部完工。
三是持续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全旗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并对34家有问题企业下达了水土保持督查意见书;对产能核增后的煤矿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19份,其中12家煤矿完成水保手续变更,并已备案;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税。严把水土保持补偿税征收关,做到应征尽征。截至4月底,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税1.38亿元;合同庙综合监测点监测和数据采集工作有序开展,为预测侵蚀模数等生态建设关键指标取得长期观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