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金霍洛旗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监管等各项工作,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全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在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为主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护水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及节水护水知识,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全面推行取水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取用水管理,对规模以上的取用水单位,加强取用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巡查的同时,定期深入企业对其用水量进行核查。
三、全面强化水资源保护。继续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督管理,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设立警示标识、界桩,设置围栏,安装摄像头,同时派人进行不间断巡查。
四、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水行政行为,重点加强取水许可、节水管理、河道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取用伊金霍洛旗将继续着眼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严格落实“四水四定”方针,多措并举,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降耗、生活节水降损,不断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夯实全旗水资源集约、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和水灾害预防的高质量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