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以及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
( 二) 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改革相关工作。
( 三) 经济运行科承担全市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 发布预测预警信息, 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
( 四) 企业发展服务科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运行态势,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 五) 投资规划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攘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市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工作。
( 六)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及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 七) 装备和科技电子科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国产化。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一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 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 八) 原材料工业科( 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及标准。 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 九) 电力市场科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全市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全市电力市场运行态势, 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 十) 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全市相关政策, 研究拟订盐业管理制度, 负责拟订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食盐的行业监管。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
( 十一) 民爆科负责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 十二) 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负责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土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市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国防信息动员的组织实施、协调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国防信息动员体系和运行机制。
( 十三) 工业园区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整合等有关问题。负责提出支持工业园区发展资金的安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工业园区建设, 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承担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十四) 中小企业科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 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培训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参与国际贸易和开拓国际市场。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