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当月情况。2022年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57.1%,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33.3%。
(二)2022年1-10月总体情况。今年1-10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3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8起、下降68.7%,死亡人数减少71人、下降67.6%。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2022年1-10月分行业情况。道路运输行业,全市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8起、下降89.2%,死亡人数减少54人,下降85.7%。
工矿商贸行业,全市发生事故23起、死亡2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32.4%,死亡人数减少19人,下降45.2%。其中,煤矿行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40%,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50%;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30%,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36.4%;化工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1人,上升100%;建材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1起、1人,下降50%;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持平。
渔业船舶行业,全市共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2人。
二、近五年来11月全市工矿商贸事故预警
2017-2021年的11月份,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涉及3个重点行业领域,其中,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图1 2017年-2021年11月份工矿商贸行业事故起数图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11月为事故多发月份,建筑施工、工商贸其他、煤炭等行业仍然是我市着力防范的重点。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为多发事故类型,必须采取有效举措予以重点防范。
三、下一步防范措施建议
受10月份疫情影响,当前,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入繁忙期,特别是煤炭需求量加大,建筑施工项目扫尾,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极易忽视安全生产,且冬季大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随之而来,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 ”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当前我市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形势十分严峻,各旗区要深入分析研究疫情防控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这根弦,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强化检维修、开停产、动火和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以及受疫情等因素停工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加强冬季安全防护和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防高处坠落、防寒潮大风、防大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等安全防范措施。此外,随着天气渐冷,一定要注意工人取暖和用电方式,严禁明火取暖和私拉电线,坚决杜绝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