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
(二〇二二年四月)
2021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旗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不动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 “六稳” “六保”工作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旗地区生总值完成146.3亿元,同比增长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6.3亿元,同比增长3.5%,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1.1亿元,同比增长0.4%,拉动地区生产总值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亿元,同比增长4.8%,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例为18.0:48.6:33.4。三次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26.0:6.1:67.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0800元,同比增长1.7%。
二、农林牧业
全年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农业产值 27.5亿元;林业产值 1.7亿元;牧业产值13.5亿元;渔业产值 0.3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5亿元。
种植业:农作物总播面积102.6万亩,同比下降10.5%。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7.8万亩,油料播种面积28.9万亩,蔬菜播种面积0.8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37万吨,同比增长0.2%。其中,小麦产量439.1吨,玉米产量34.9万吨。油料产量6.4万吨,同比下降4.1%。蔬菜产量3.9万吨,同比增长12.2%(详见附表1:杭锦旗2021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表)。
畜牧业:日历年度(12月31日)牲畜存栏达到147.3万头(只),同比增长7.7%。其中, 猪2.6万头,牛6.2万头,羊137.2万只,骆驼0.76万头。肉类总产量2.2万吨,同比增长14.2%。其中: 猪肉0.2万吨,牛0.4万吨;羊1.5万吨。
林业:全旗林业用地833551.65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8039.49公顷,疏林地面积1014.48公顷,灌木林地面积270605.58公顷,未成林地面积91339.2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5.4%(数据为2019年林地变更数据)。
三、工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家,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4.4%,实现总产值同比增长47.7%。总产值分行业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同比增长234.2%;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同比增长167.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增长41.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增长78.7%;金属制品业同比增长747.7%;医药制造业同比增长17.6%;燃气生产供应业同比增长74.8%;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比增长6.5%;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同比下降1.2%。总产值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68.7%,重工业增长47.2%。总产值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66.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72.5%,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增长42.1%(详见附表2:规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表)。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3.47亿元,同比增长40.5%。利润总额15.35亿元,比上年增加18.02亿元。亏损企业10户,企业亏损面26.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8%。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6%,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5.6%。主要工业行业投资中,采矿业同比下降29.6%,占比39.9%;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同比增长471.1%,占比35.2%;制造业同比下降51.9%,占比7.6%。从控股类型看,国有投资同比下降18.1%,占比63.4%。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24.6%,占比36.6%(详见附表3: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分行业投资)。
五、交通、邮政
年末,全旗境内公路总里程达到5384.47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里程439.55公里,高等级公路中,高速公路253.74公里、一级公路185.81公里。铁路里程108公里。
全年公路货运量182.99万吨,同比下降9.3%,货运周转量11771.1万吨公里,同比下降3.0%。公路客运量20.71万人次,同比增长217%,客运周转量2285.71万人公里,同比增长90.3%。
邮电:全年邮电业务收入实现11304.81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邮政业务收入857.01万元,同比增长9.3%;电信业务收入10447.8万元,同比增长3.2%。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704户,手机电话用户146016户,其中4G移动电话用户105917户,5G移动电话用户40099户,宽带用户达到35077户。
六、商业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23亿元,同比增长6.6%。从经营地看:城镇完成11.62亿元,同比增长6.7%;乡村完成3.61亿元,同比增长6.3%。从消费类型看:餐饮收入完成1.59亿元,同比增长12.5%。商品零售完成13.64亿元,同比增长6.0%。
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
文化:年末全旗旗直文化部门1个,各苏木镇、管委会文化站7个。文化旅游系统工作人员1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8人。图书馆总藏书量18.3万册(件)(其中电子藏书量6万册(件))。杂志78种,报纸13种。
地面数字电视发射台14座(自有4座,租用10座),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地面发射台4座,调频广播发射台4座。有线数字电视用户9800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9500户,无线网络覆盖基站75座(自有15座,租用60座)。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80%,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80%。
旅游:全旗旅游及涉旅企业30家。其中,旅行社4家, AAAA级景区3家,AAA级景区1家,AA级景区2家,景点2家,星级酒店3家,自治区级星级农牧家乐14家,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是139.4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77亿元。
教育:年末全旗共有各类学校28所。其中,幼儿园18所(公办幼儿园18所(包括4所分园)),小学5所(民族小学1所),中学5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全旗在校学生人数14775人。其中,在校幼儿3432人,在校小学生7240人,在校中学生4103人(初中生3069人,高中生1034人)。全旗共有专任教师1658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413人,小学专任教师654人,中学专任教师591人(初中专任教师422人,高中专任教师169人)(详见附表4: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卫生:年末全旗共有旗直医疗、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机构6个,基层卫生院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嘎查村卫生室51个,民营医院1所,个体医疗诊所45个。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17名,其中,高级职称156人、中级职称188人,初级及其他人员432人;具有硕士学历的5人,大专以上学历的723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及助理医师191人,护理人员30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25人。全旗共有病床595张,其中,旗直410张,基层155张(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张),妇幼保健30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5.41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务人员2.83名,平均每千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43名。
体育: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人、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5人、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2人、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18人。年内举办协办7项重要体育赛事。我旗有1个旗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旗级乒乓球馆。全民健身体系日趋完善,体育场地面积34.353万平方米,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3.1平方米。完成体育彩票销售1250.31万元。
八、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全旗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4620万元,同比增收12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
分地区看:旗本级完成57988万元;同比增收5957万元,增长11.5%;工业园区完成16614万元(其中:新能源工业园区4301万元,独贵园区12313万元),同比增收6306万元,增长61.2%。
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41633万元,同比减收1540万元,同比下降3.6%;财政部门完成32987万元,同比增收13821万元,同比增长72.1%。
全年全旗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40123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53341万元,同比增长15.3%。
金融:年末全旗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10536万元,同比增长14.9%。金融机构贷款余额921269万元,同比增长22.3%。
九、人口
年末全旗户籍人口142445人,总户数64989户。其中,城镇人口26002人,乡村人口116443人。按性别分,男性72402人,占总人口50.8%;女性70043人,占总人口49.2%。按民族分,蒙古族人口27786人,占总人口19.5%;汉族人口114275人,占总人口的80.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84人,占总人口的0.3%。家庭户均规模为2.19人。
年末全旗常住人口11.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14万人,乡村人口4.11万人,城镇化率为63.47%。全年出生人口为0.07万人,出生率为6.26‰;死亡人口为0.06万人,死亡率为5.36‰;自然增长率为0.90‰。
十、人民生活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6836元,同比增长7.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6750元,同比上涨18.7%;经营净收入17294元,同比下降5.1%;财产净收入258元,同比下降37.6%;转移净收入2533元,同比增长69.5%。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45元,同比增长14.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7.5%,每百户居民拥有家用汽车79辆,较上年上涨3.9%。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8267元,同比增长6.0%。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3496元,同比下降1.9%;经营净收入13278元,同比增长26.1%;财产净收入517元,同比下降50.1%;转移净收入976元,同比下降268.8%。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333元,同比上涨13.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6.2%,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汽车93.6辆,较上年下降1.5%。
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3521元,同比增长9.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086元,同比上涨64.1%;经营净收入18041元,同比下降1.0%;财产净收入31元,同比增长50.8%。转移净收入3363元,同比增长67.2%。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839元,同比上涨16.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9.3%,每百户农牧民拥有家用汽车64.2辆,较上年增长14.6%。
十一、环境保护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321天,其中: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3天,严重污染天数7天。优良率达到92.8%以上。全旗二氧化硫日均浓度为19ug/m3,二氧化氮日均浓度为14ug/m3,PM2.5日均浓度为20ug/m3,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100%。
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新增就业人员8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757人(包括企业在职参保人员9209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7705人,企业离退休人员4233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610人),工伤保险参保14023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66192人。
年末全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97964人。全年统筹基金收入48676万元,统筹基金支出45440万元。
年末失业保险人数13119人,征收基金945.9万元,发放人数528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147.6万元。
全年享受城镇低保对象239人,享受农村低保1538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77.74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39.57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数据为月报数据、财务指标为年报数据。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口径。
4、经济作物数据均为统计上报数。
附表1:
2021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1年 |
增长速度(%) |
|||
粮食作物 |
播种面积 |
总计 |
万亩 |
67.8 |
-0.1 |
|
谷物 |
小麦 |
亩 |
1197.2 |
-39.7 |
||
玉米 |
万亩 |
59.8 |
0.3 |
|||
薯类 |
万亩 |
2.5 |
-5.3 |
|||
产量 |
总计 |
万吨 |
37 |
0.2 |
||
谷物 |
小麦 |
吨 |
439.1 |
-54.2 |
||
玉米 |
万吨 |
34.9 |
0.5 |
|||
薯类 |
万吨 |
1.0 |
-2.2 |
附表2:
2021年规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表
指标 |
单位 |
2021年 |
增长速度(%) |
精甲醇 |
万吨 |
50.7 |
5.5 |
化肥 |
万吨 |
28.14 |
7.1 |
乙二醇 |
万吨 |
27.85 |
1.5 |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67.64 |
-6.9 |
原煤 |
万吨 |
404.5 |
40.9 |
中成药 |
吨 |
7.6 |
27.5 |
附表3:
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分行业投资
指标 |
增长速度(%) |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
_ |
农、林、牧业 |
333.7 |
采矿业 |
-29.6 |
制造业 |
-51.9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71.1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4 |
批发和零售业 |
_ |
住宿和餐饮业 |
-44.4 |
房地产业 |
191.5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9 |
教育 |
74.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_ |
附表4
2016年-2021年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单位:人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总计 |
14904 |
15147 |
15061 |
14986 |
15059 |
14775 |
中学生 |
4023 |
4031 |
3864 |
4105 |
3019 |
4103 |
其中:高中生 |
1413 |
1307 |
1163 |
981 |
1066 |
1034 |
小学生 |
6498 |
6625 |
6934 |
6994 |
7159 |
7240 |
幼儿 |
4383 |
4491 |
4263 |
3887 |
3815 |
3432 |
部分指标解释
1、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