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新建化工厂人员学历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1-08-16 07:32 | ||
信件内容 | 我公司为新建化工厂,正在准备试生产。听某个评价机构人员告诉我们,新入职的化工厂一线操作工学历必须为大专以上化工相关专业(我公司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不涉及爆炸品生产)。根据内蒙古等地方各级危化品三年整治计划中,要求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一线操作人员高中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即可。我现在想了解,我公司人员学历该怎么执行,执行哪个文件为主?除了一线员工,其他人员学历问题该如何解决?如有相关文件可以提供一下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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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部门 | 危化科 张鹏燕 | 处理时间 | 2021-08-20 00:00 |
答复内容 |
李鹏飞:
你于2021年8月16日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关于新建化工厂人员学历的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2020〕3号)—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请你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有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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